幽州是个不毛之地。
这个认知,连幽州百姓自己都觉得没问题。
毕竟通常犯人被流放,流的就是幽州此地。
幽州地广人稀,天寒地冻,这种恶劣之地用来处罚犯人是再好不过的。
若非世世代代生存于此,乃故乡所在,估计大部分幽州百姓自己都不愿待在这儿。
是以食客们怎么都没想到,居然还有京都之人会跑到他们这不毛之地来搞什么马厂!
“马厂?”
“京都来的?此事是真是假,居然还有京都人愿意来咱们这儿?这是好日子过久了吧。”
“不对啊,那他们的马是从何处来的?掌柜,你可清楚他们是从谁人手中买的马?”
掌柜神秘笑了笑,没有明说,“这我可不清楚,我只知道,他们手中的马要比旁人的马好。”
没有明说,但也不差了。
比旁人马都好,酒馆掌柜的可是他们这一带的百事通,见过的马匹不知凡几,他口中的旁人,那差不多就是所有人了!
比所有人的马都好啊。
胡马!
绝对是从胡人手中得来的马!
食客们都激动了。
有人兴奋地一拍桌子,面红耳赤,“肯定是胡马啊!不愧是从京都来的,居然还能从胡人手中买到那么多马!”
“那这可太好了,他们要来这儿养马,用的还是胡马,这岂不是日后咱们再也不愁胡马?不用怕应付胡人了?”
“这可真是大喜事,胡马比咱们的跑得快,若岳将军他们也能用上胡马,那日后跟胡人打起来,必不会再轻易放过他们了!”
“他们在何处养马?真想去看看啊。”
“掌柜,你可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啊,我家正好想买一匹马呢。”
“呸,这有好马那也就是紧着军中,哪儿就轮得上你了。”
“这都是卖马的,买不到最好的,难不成我还不能买匹老马吗!”
……
这边的酒馆在说说闹闹,而被他们议论中的当事人,则躺在草地上看蓝天。
孙昭在地上躺了已经有一会儿了。
他躺着的地方只有翠绿青草,不远处除了矮山灌木,就是草原,三五成群的马儿正在肆意走动。
环境清幽静谧,半点人气也无,那种身处大自然的美妙,是让孙昭这个没文化的怎么也形容不出来的。
不过俩字他还是能说的。
“舒坦。”
孙昭眯眼望着天,惬意地吸了口气,“自家草场的芳香,就是比北胡那边的草迷人啊……”
感慨一会儿的功夫,有嘚嘚的马蹄声传过来。
下一秒,孙昭视野中出现了一匹枣红色,头上却顶着一抹白的马。
那马毛色光泽,身形高大,肌肉发达,怎么看都是一匹十分优秀的马,唯一叫人看得不顺眼的,大抵就是腿比较短。
但腿短就是胡马的特点。
腿短的马,能使得重心变低,因此驾驭起来会更稳,骑兵在马上也能轻易的做更多的动作,射箭,刺杀或投掷,这样在打仗时也能占据优势,更方便胡人骑马在草原上奔腾。
而想要养出一匹好马,除了入嘴的草料要好,更需要环境加以训练。
孙昭从前只知道胡马比他们大魏的好,但为什么好却并不知道。
等他来了幽州,带人去了北胡,幸运遇见了一支小部落,并在小部落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才终于明白。
胡马之所以能比大魏的马后,是因为草原广袤,有生生不息的野草供它们享用,亦由宽广无边的地盘任它们奔腾,比大魏只在一片小小天地渴盼草原的马强太多了。
枣红色的马咴咴叫着,马蹄原地踱着,低着头似乎是想要叫孙昭起来。
“赤风,你去玩儿吧,让我再躺会儿。”
孙昭见怪不怪地转了个身,连起身都没起。
这是他的马,是他在小部落里一眼就看中的马。
当初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与小部落交好,并在那儿留了下来,若非那时部落缺粮,孙昭许诺能从大魏弄来粮食,他能不能从对方那儿换到自己的马还是两说。
眼下他的草场共有四十八匹马,都是他从小部落那里换来的。
而且为了以示友好,孙昭每月都派人给他们运粮食。
当然,免费是不可能免费的,对方是拿羊肉换的。
换得羊肉太多,孙昭都已经吃腻了,多的他都叫底下人拿去附近镇上换了物资。
反正到如今,按孙昭自己的想法,萝卜都比羊肉好吃。
负心男人态度敷衍,赤风马不干了。
“嘶嘶——”
这是一种高而拖长、典型的鸣叫声。
孙昭立刻头疼了,“好了好了,你别叫了,我起来,起来陪你还不成吗!”
孙昭一起身,马就不叫了。
望着马儿那明亮尽显无辜的大眼睛,孙昭服了。
“……你怎的就这般黏人呢?”
这小公马哪儿都好,就是太黏人!
也不瞅瞅如今都什么时候了,旁的小公马都开始谈情说爱了,它还每日赖着他不放。
孙昭怀疑赤风还是个少年,没及冠。
回头他得派人问问格斯尔赤风今年几岁了。
孙昭骑着赤风去兜风了。
但骑着骑着,赤风就带着他去了饭堂子那边。
那些建在山脚下的屋子,若是魏钰过来,大抵一眼就能看出,这些房屋都是照着他庄上的建筑建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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